“撕春联”能撕出一个文明城市?
时间:2023-02-16来源:未知 作者:acebm 点击: 次
事件追踪
2月9日,江苏沛县“城管撕春联”引发网友争议,2月14日,沛县通报了“城管撕春联”事件的处理情况,县委、县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上门向商户致歉,并依据调查结果,依据有关规定对涉事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政务警告等党纪政务处分。
虽然该事件有了官方的处理回应,但“城管撕春联”已经使江苏沛县陷入了舆论旋涡,对政府形象、城管现象均造成不利影响。
沛县城管上街“撕春联”引发争议的原因,是基于创建文明城市,对此公众不敢苟同。老百姓认为,正月里头都是“年”,春节的喜庆和祥和氛围在民众心目中,就是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春节贴对联也是几千年传承和延续的乡愁民俗。年刚过完,城管就打着“创建文明城市”的旗号,上街“撕春联”,美其名曰“创建文明城市”。民众疑惑不解:过年贴的春联即便风刮雨淋太阳晒,能破损到哪里?告知春联主人再粘贴一下不就行了?有必要城管兴师动众“专业”撕春联?那么,一条街上到底有多少春联需要撕掉呢?那小区住家户的家门春联破损了是不是也要撕掉?是不是影响小区的文明建设了?再者说,城管上街“撕春联”是行政执法行为,其执法的法律法规依据是什么?难道是居民贴春联贴出个“私搭乱建”影响市容市貌、影响城市文明建设了吗?无独有偶。江苏淮安、甘肃武威、吉林延吉、辽宁营口、河南焦作马村区等地也项先后爆出“撕春联”的事件,理由雷同,均是为了“创建文明城市”。
从城市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视角观察,当城市管理和创建文明城市与民情民意、民风民俗正当权益发生分歧和冲突时,行政执法部门不能以政府决策为“硬杠”,表现出简单、粗暴的执法行为,导致“城管撕春联”上升为政府舆情危机事件,其中有两大原因:一是政府决策有悖民意,有失民心,背离民心、民意,执法部门伤害群众感情;二是政府职能部门在城市管理中缺失民本思想,服务意识差,执法方法不当,执法过于机械刻板、缺乏温情温度。
由一般的“撕春联”事件演变为倍受争议的网络舆情,足见各地在推动文明城市创建这项系统工作时,亟需把城市发展与民情民意、群众诉求、政策指令下达、可执行性及社会效果等考虑在内,相关部门在落地执行环节必须下大功夫研究工作策略和工作方法提升。如何在肩扛城市形象提升、营商环境优化、“任务目标”的同时更科学、更有方法、更有温度地上传下达,把落实政府决策变成一种新的执政素养。
事件观察
“撕春联”究竟是谁的“过错”?
可见,对于“城管沿街撕春联”这件事,绝不能有悖民心民意;城市文明创建、市容市貌提升绝不是靠简单粗暴式的撕春联就能达成,这种“出力不讨好”损人不利己的蠢事要不得,必须遏制,相关部门必须作出反思和调整。
事件洞悉
“撕春联”面子工程暴露哪些问题
结合各地撕春联的初衷,不难看出,在当前城市文明创建的大背景下,城市与城市之间的比拼已经渗透、细化到市容市貌的各个细节,如何通过做足“面子工程”来抬升城市形象,如何在各项检查考评、达标竞赛,甚至政绩考核中赢得上级领导的好评,已经引起一些地区高度重视。
然而,面对城市形象比拼的竞争局势,通过“撕春联”行径来美化城市形象,本身就极易陷入“过度迎合上级领导检查”“为了达标不择手段”“为了应付检查考评表里不一”等误区。是可谓,急于求成,急功近利。看来,如何提高执法部门能力和水平,如何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是城管部门履职尽责、提升担当必须要做好的一门功课。
事件思辨
“撕春联”为啥有损政府形象
近年来,全国范围内“城管撕春联”现象屡次涌入公众视野,这也表明,城市管理和创建文明城市过程中,很容易出现各种问题和漏洞,说明城市管理市容市貌整治没有很好地纳入城市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体系之中,没有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城市治理体系,导致各种治理能力欠缺和不足。看起来“撕春联”事小,实际上舆情事大。一旦负面舆情冲击社会面,那么,地方政府的形象就会受到损害。因此,政府形象不能因小失大,城市治理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工程,治理的目标是要维系一个多维和谐的生态环境,包括营商环境优化。因此,政府部门需要思考四个问题。
思考一:撕春联要不得,损形象,失民心,不利于城市营商环境构建。春节贴春联是中国人过年的美好心愿和习惯,既是中华文化及传统习俗的传承和延续,寄托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渴望,红红火火的春联、极富文化内涵的对联还给城市增添了烟火气、增加了年味儿。春节过后就撕春联,无疑是一种不友好不吉利“过河拆桥”的行为。尤其是城管撕春联的时间节点以及撕春联执法过程中与商户发生争吵、不及时普及宣传该工作的必要性等行为,没有一点执法环境的群众基础,事发突然,群众怨气爆发,不仅严重伤害了群众的感情,不利于城管工作的开展,而且也使群众对政府失去了信任,对城市营商环境优化和营造也是一种无形的破坏。
思考二:“撕春联”暴露出城管执法能力不足,管理水平低下,明显拉低了城市文明创建的水准。监督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是城管部门的岗位职责之一,但实际执行要有思路、有方法、有准则、有底线。结合实际执行情况来看,城管作为执法主体,群众作为被执法客体,执法者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执法业务水平,决定着执法过程的顺畅和效果,执法是刚性,服务是柔性,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紧密结合,方能体现政府部门执法质量和水平。否则,在与群众接触的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群众不配合、起冲突、发生口角等情况,明显拉低了城市文明创建的水平。这就要求相关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多思考如何有效合理处理问题,一是要明白服务于民的宗旨,遵循民众意愿,倾听民众声音,集聚民智民力,进一步优化思路,改进工作作风,重塑工作纪律;二是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方法,善用智慧与群众有效沟通,提升执行温度,维系好与民众的情感;三是提高城市日常管理和社会治理水平,加强执法部门人员的整体素质,维护好政府形象。
思考三:城市形象和品牌打造不能流于表面文章,政府部门的不当发声和不当行为很容易使政府陷入舆论危机。城市文明包含方方面面,除了城建、市容市貌、卫生、形象外,还有居民素质、交通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等。这就要求各方面要齐心协力,齐抓共管,齐头并进,才能保持城市文明形象的一种平衡协调美好。为了应付文明城市创建大检查,城管维护市容环境的初衷是好的,但“撕春联”这种表面文章过于一刀切的过度执法没有边界。靠这种形式营造的“整齐划一”形象也未必能上榜文明城市。事实上,城市文明建设,一定不是短期行为,也不是短期效应,而是城市文化的内涵发展。
思考四:“撕春联”现象背后折射出城市化进程发展、城市文明建设与传统文化的冲突,如何权衡此矛盾是摆在各地政府面前的考题。新时期,新型城镇化快速发展,文明城市的创建,首先应当考虑城市历史文化资源,考虑民俗文化对城市文明建设的软实力作用。地方政府在创建文明城市与传统文化发生冲突时,一定要维护好文化生态,发扬光大,赓续传承才能夯实文明城市的根基。在城市化进程发展和城市文明建设中,尊重文化应该切实体现在政府部门行政执法的细节中,要把握好平衡度。
小结
“撕”出来的文明城市终是“假把式”。一方面,城市文明创建必须根治那些打着文明创建的幌子干一些不文明的行为。另一方面,创建文明城市也需要创建推进文明城市的绩效考核标准,不断优化检查文明城市考评项目和规则,充分发挥好文明城市建设内涵式发展的考核导向作用,在建立健全和完善文明城市创建体制机制的同时,加大力度纠正地方政府急功近利应付检查的种种不正之风,让真正有形象、有内涵、有潜力的文明城市选拔出来作为标杆,从根本上改善政府部门执法队伍文明素质的提高和执法水平的提升。
(作者系王牌智库首席专家、董事长上官同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