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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孩政策顺势而来,但要达到预估的效果很难

时间:2021-07-17来源:未知 作者:acetouzi 点击:

一、新中国人口政策发展史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人口规模增长最为快速的是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部分年份出生人口规模超过2000万,少数年份接近3000万,总人口规模每增加1亿人的时间从9年缩短为5年。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初完成了历史性人口转变,生育水平下降至更替水平并继续下降。总人口规模每增加1亿人的时间不断延长,从2005年的突破13亿至2019年的突破14亿,经历了15年的时间,人口增速极大地放缓。目前,我国年度人口自然增长率降至5‰以下,2019年仅为3.34‰,进入极低的增长阶段。据预测,我国将在“十四五”中后期进入人口零增长区间。相对的,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人口政策大致经历了5个阶段:

1、1949年-1953年:鼓励生育,促进人口增长。由于新中国刚刚成立,国家百废待兴,同时未有能够准确对人口数量进行统计的办法,在毛泽东的“人是第一个宝贵的”的思想的指导下,我国执行了鼓励人口增长的政策,颁布了包括《机关部队妇女干部打胎限制的办法》、《限制节育及人工流产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打胎、避孕、节育及人工流产等行为进行限制,禁止进口避孕用具与药物。

2、1954年-1959年:提倡生育,有计划地节育。1953年进行的我国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报告中显示,我国人口总数达到6亿以上,庞大且激增的人口与我国有限的资源与国力形成对比,在国家领导人中初步形成了节育的思路。1956年,周恩来在《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中指出“提倡节制生育”的方针;同年公布的《1956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其中明确提出了“在一切人口稠密的地方,宣传和推广节制生育,提倡有计划地生育子女”的目标。1957年7月5日,马寅初在《人民日报》上全文发表《新人口论》,指出我国人口发展与生产力发展不匹配的情况急需改变,富有先见性地指出计划生育的必要性。但在接下来发生的整风“鸣放”运动和“大跃进”活动中,马寅初被打成右派,计划生育的工作实质上被搁置了。

3、1960-1977年:提出计划生育口号,提倡“晚、稀、少”。在三年困难时期结束后,我国迎来一个补偿性的生育高潮。196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1966年1月中共中央下发《关于计划生育问题的批示》,控制人口增长成为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共识。但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计划生育始终未能落到实际的执行中。1973年,第一次全国计划生育工作汇报会正式提出了“晚、稀、少”政策——晚即晚婚晚育、稀指生育间隔长、少指一对夫妇生育不超过两胎,计划生育工作同年被第一次列入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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