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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加速干!新三板深化改革6大配套细则出炉 还有哪些你不懂?

时间:2020-01-04来源:华夏时报 作者:acetouzi 点击:
1月3日,2020年第一个周五晚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外发布六大改革细则,可谓改革大踏步前进。
 
  据悉,这是2019年末发布实施首批7大业务规则后,发布实施的第二批业务规则,包括《定向发行规则》《信息披露规则》《挂牌公司治理规则》3件基本业务规则,《挂牌审查工作指引》《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2件业务指引,《股票定向发行指南》1件业务指南。
 
 
  本次发布实施的3件基本业务规则前期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全国股转公司在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两部上位规章衔接的基础上,对相关规则作了修改完善。
 
  银泰证券股转业务部总经理张可亮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三板第一批的改革细则基本上是属于跟精选层配套的一些增量的改革方案,第二批发布的细则基本上是存量制度的一些改进、完善及调整。
 
  张可亮形象地作了比喻,精选层的推出相当于新三板大厦封顶,功能增加、制度更健全。第二批,则相当于对基础层与创新层的装修和完善,让它更加便利,也更加合理高效。
 
  提高融资效率
 
  据悉,《定向发行规则》借鉴了注册制理念,优化了定向发行审查机制;取消了单次发行新增股东不得超过35人的限制;允许挂牌同时发行,引入自办发行,完善授权发行机制,提高融资效率;允许发行人在完成验资后使用募集资金,降低资金闲置成本。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较,本次发布实施的《定向发行规则》明确了发行人实施定向发行前,不得存在尚未完成的股份回购事项;调整了关联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回避表决的持股比例要求;为避免歧义,对挂牌同时发行新增股份限售的措辞表述进行了调整。
 
  同时,《信息披露规则》则对不同市场层级挂牌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做出了差异化安排,切实提高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据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与征求意见稿相比较,本次发布实施的《信息披露规则》从以下方面进行了调整:一是将业绩快报、预告的更正及致歉比例调整为20%。二是降低基础层披露负担,不再鼓励披露季度报告,后续将进一步简化定期报告披露内容。三是调整临时报告事项类型,与《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持一致。
 
  中国国际科促会理事布娜新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则表示,此次公布的第二批规则,表明新三板深改在充分筹备的情况下稳步推进,此次规则更加落地和务实,并借鉴了注册制的相关经验,有利于市场对后续的改革措施产生稳定预期。
 
  差异化监管
 
  据记者进一步获悉,《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坚持底线监管和差异化监管原则的统一,在坚持公众公司基本运作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公众化程度和股权分散度,对精选层、创新层、基础层公司做出了差异化公司治理安排。
 
  首先,统一各层级挂牌公司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要求;禁止交叉持股,明确挂牌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取得挂牌公司的股份。
 
  其次,将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超过董事总数二分之一的规定,限定为仅适用于精选层挂牌公司;明确挂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交易事项豁免按照规定履行审议程序。
 
  此外,配套本次发布实施的《定向发行规则》,全国股转公司同步修改了《股票挂牌审查工作指引》和《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明确挂牌同时发行和挂牌同时进入创新层的制度安排,优化挂牌审查机制,统一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要求;修订了《股票定向发行指南》,优化200人以下定向发行业务流程,细化200人以上定向发行、自办发行和授权发行等业务流程。
 
  据《华夏时报》记者了解,目前,全国股转公司正稳妥推进新三板改革业务规则发布实施工作。剩余的股票公开发行业务等17件业务规则已修改或制定完毕,待履行相关程序后陆续发布实施。
 
  在张可亮看来,之前全国股转公司把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用在了增量改革的推出方面。所以,对于基础层、创新层的一些制度上的不合理东西的优化可能做得少。但此次。这么长时间以来,增量与存量的配套以及存量政策的调整完善都得到了极大的优化。
 
  “当然也可以认为,因为没有精选层,所以很多的基础层、创新层的政策可能没法实施,或者实施之后意义也不大,但这次通过两批改革方案的出台真的可以感觉到此次新三板改革确实是一次全面的深化改革,意义不凡。”张可亮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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