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消费金融从业机构管理 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
时间:2025-06-24来源:未知 作者:acetouzi 点击: 次消费,既关系着经济发展,也关系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近年来,社会各界紧紧围绕大力提振消费,采取了系列举措,消费环境持续优化,但百姓普遍关切的民生领域消费侵权问题依然存在。其中,金融领域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也时有发生。
6月20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年度报告(2024)》(以下简称《报告》),其中明确提出,金融服务领域消费者保护力度亟待强化,比如存在价格不合理问题,有的金融机构通过隐性收费抬高贷款成本,以担保费、会员费、咨询费、服务费等名目收取隐性费用,实际贷款利率远超国家规定;再比如,一些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等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有的消费者遇到催收机构“暴力”催收,对其造成生活困扰和精神损害。
金融机构因上述行为遭到行政处罚的案例并不在少数。从贷款定价来看,今年4月初,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 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以下简称“助贷新规”),其中提到,合作协议中应当明确,平台运营机构不得以设定审批通过率下限等方式,对商业银行自主评审贷款实施不当干预。《金融时报》记者发现,近期,北京阳光消费金融因存在“未自主计算授信额度及贷款定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处以140万元罚款。
从消费者遇到催收机构“暴力”催收的问题来看,当下,大部分消费金融公司都存在委外催收的情况。不正当催收行为是消费金融从业机构展业的风险点,也是监管部门重点关注的方面之一。今年2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4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其中指出不正当催收行为等问题。
《报告》称,未来要持续完善金融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推进金融消费者教育和保护机制建设,建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畅通金融消费者投诉渠道,及时化解金融纠纷。
其实,无论是从贷款定价还是从催收行为来看,都反映出消费金融公司与合作机构的关系及管理问题。当下,消费金融公司与助贷机构合作是较为普遍的现象,对于许多消费金融公司而言,与第三方平台合作成为获取客户的重要途径。助贷方能够为消费金融公司推荐客户,且提供定制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但从不断暴露的问题来看,消费金融从业机构对合作机构管理仍有必要进一步加强。
近日,记者因查询某消费金融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下载了该公司的官方App,一周以来,频繁接到该公司不同号码拨打的贷款电话,其中还包括与该公司合作的多家助贷机构。
根据助贷新规要求,包括商业银行及消费金融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应对合作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近段时间以来,一部分消费金融公司开始陆续披露合作助贷机构名单。近日,宁银消费金融官网以合同范本的形式公布了合作助贷产品名单。除了通用版和线上业务渠道版,宁银消费金融共合作35款助贷产品。此前还有包括尚诚消费金融以及长银五八消费金融在内的4家机构披露过相关信息。
从行业未来发展看,监管部门对消费金融业务的强监管态势仍将持续。随着助贷新规过渡期的日益临近,消费金融从业机构必须首先确保业务合规,唯有如此,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长久生存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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